各有关单位:
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 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,对健康和生命的关注越来越高。因此食品安全、营养与健康、营养与保健、营养与康复已成为社会新的需求,营养师工作已逐步受到重视。
为满足社会需求加强营养工作,保障全民健康,提高人口素质,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,落实“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”和国家营养计划,加强我国营养专业队伍建设,提高营养师职业知识和技能,规范营养师从业行为,以便更好的全方位,全周期保障居民营养健康。面对越来越多的亚健康人群,我国营养专业人才严重匮乏,决定开展营养师职业培训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:
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(包括职业道德、营养学基础、食品营养与食品加工基础、膳食调查和评价、膳食指导和评估、食品营养评价、营养咨询和教育、营养配餐、人群营养、食品卫生基础、医学基础、膳食营养指导与疾病预防、美容营养、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、中医基础、中医养生、中医药膳、食疗、社区营养等)。
二、报名对象:
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、科研、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、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、营养配餐、营养咨询人员,包括大中小学校、职业类学校、托幼机构、养老院、专业运动队、医院、单位食堂、公共卫生部门、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、餐饮、食品加工及经营部门、宾馆等负责人和欲从事营养相关工作人员。
三、级别和方式
营养师:高级/三级(具体事宜另行通知)
四、收费标准
营养师高级/三级:3500元/人(以上费用包括报名费、教材费、培训费、鉴定费、证书等所有费用。)
五、证书颁发
经培训考试鉴定合格者可获得营养师证书,并统一编号、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,全国通用。其可作为招聘录用、考核晋升、岗位续聘、能力评价、加薪等重要参考依据。
六、申报条件
营养师高级/三级:符合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报
基本文化要求:高中毕业(或同等学力)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(备注:高中及中专学历的开6年以上相关工作证明)
2、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3、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4、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5、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(备注:如按第五条申报需提供1年以上相关工作证明)
6、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营养师中级/四级: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2、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。
3、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七、报名办法
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复印件(彩色)、各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(原件)各一份、蓝底两寸免冠证件照四张(1张需要扫描版),请参考人员于报名截止前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我单位,不接收现场报名。
温馨提示:预报考营养师人员,在线报名填写提交申请或者下载营养师报名鉴定申请表填写报名发kaoshiban@126.com 邮箱。负责报名的老师会第一时间跟您联系,告知您详细条件审核情况和报考流程。